6月9日上午,博眼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经批评教育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
对此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该贴发出后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为了吸引眼球,
山西警方提示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公民上网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男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不轻信传言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36岁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到案后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